当前位置:首页 > 机构编制常识 > 正文
2021-10-08 08:49:35
一是不准超编进人。
二是不准擅自设立内设机构和提高内设机构的级别。
三是不准违反领导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
四是不准越权审批机构编制。
五是不准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的机构编制。
编辑:本站编辑
版权所有:中共安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农业大厦
电话:0372-2163365 邮箱:hnaybb@126.com
豫ICP备130186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