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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规范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办理工作

2024-07-02 16:40:58

近日,安阳市委编办印发《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办理工作规范》,明确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办理过程中各个环节要求,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办理程序,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

一是科学细化工作流程。在2020年印发的《机构编制申请事项报送工作规范》基础上,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四个机构编制工作环节有关规定,科学梳理工作程序,将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办理程序细化为沟通衔接、动议研判、申报请示、申请受理、调研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七个环节,并对每个环节中的注意事项和具体要求作出规定和明确,确保把好关键、严控细节、规范程序。

二是规范申报材料标准。明确机构编制事项请示要一事一报,并制作了请示公文模板,对请示正文和附件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了细化规范。各县(市、区),各部门报送机构编制事项申请,应按照《条例》要求充分论证机构编制动议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并提供相关论证材料和党委(党组)会议记录(纪要),通过进一步明确标准要求,解决请示文件不规范、内容不合理、格式不统一等问题。

三是落实闭环管理要求。将审核监督贯穿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办理全过程和各环节。在沟通衔接、申请受理、调研论证等环节中明确对机构编制申请事项的审查审核原则和标准要求,对于不予受理事项,在做好解释说明的同时,积极引导通过调整机构编制事项以外的方式解决问题。同时,加强对机构编制批复事项落实情况的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机构编制事项执行效果,切实增强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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